為了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圍繞上海市“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總體部署,推動創新型經濟和品牌經濟的發展,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經濟發展。結合上海本市實際,上海市政府發布了《上海市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記者獲悉,《實施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為提升能級和比較優勢、加快數字內容產業和信息服務
為了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圍繞上海市“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總體部署,推動創新型經濟和品牌經濟的發展,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經濟發展。結合上海本市實際,上海市政府發布了《上海市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記者獲悉,《實施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為提升能級和比較優勢、加快數字內容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提高設計領域產業化水平、優化人居環境質量、豐富都市旅游文化、拓展體育產業發展空間、挖掘都市農業發展潛力、增強文化產業競爭力和活力等八項內容。此外,上海還將激發創新動力,深入實施《上海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11-2020年)》,發揮上海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創新、創意和設計激勵機制。鼓勵企業、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組織成立戰略聯盟,引導創意和設計、科技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
以下為《實施意見》全文:
上海市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滬府發〔2015〕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了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圍繞本市“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總體部署,推動創新型經濟和品牌經濟的發展,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經濟發展。結合本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任務
(一)提升能級和比較優勢
以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融合發展為主要任務,圍繞高端化、集約化、服務化、融合化發展要求,充分發揮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促進“四新”經濟發展和引領轉型升級的作用,加強相關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等的研究和應用,提升產品設計創新能力和技術水平,推動“傳統制造”向“智能型制造、服務型制造”高端方向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端裝備,要大力提升總體設計、系統集成、節能環保、綠色智能、試驗驗證、應用轉化等能力,加強產品和關鍵性零部件的外觀、材料、結構、功能和系統的設計。消費品領域,要順應市場需求和現代生活方式,融入傳統文化和現代時尚元素,強化創意和設計在產品創新、品牌建設、營銷策劃和質量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產品附加值,重塑和提升產業競爭力。生產性服務業,要加大社會各類研發設計資源的整合力度,鼓勵發展基于互聯網的眾包設計等新模式,提高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化、社會化、信息化和國際化水平。(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等)
(二)加快數字內容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深入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行動計劃,加快推動數字內容產業發展,推動文化產品和服務在生產、傳播、展現、消費等環節的數字化、網絡化進程,促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在文化內容開發中的應用。加快出版、廣電、電影、文化舞臺等產業領域的數字化發展,開展數字內容共性關鍵技術的設計研發,支持新型技術的應用和推廣,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投入數字內容產業領域,激發原創內容創作活力,打造一批雙向深度融合的文化科技工程。發揮軟件產品和服務對信息服務業的支撐作用,加快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和技術,提升軟件產業核心競爭力,培育信息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力爭形成一批專業性強、行業優勢顯著、產業帶動效應明顯的信息服務業產業集群,著力創建中國軟件名城。(責任部門:市委宣傳部、市科委、市文廣影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等)
(三)提高設計領域產業化水平
以創建國際著名的“設計之都”為主要任務,以融合發展為引領,通過創意、創新、創造和創業,不斷提升設計產業規模和集聚輻射能力。大力發展、時尚設計、建筑設計、多媒體藝術設計、展覽展示設計,基本形成與服務經濟相適應的設計產業形態、合理的設計人才結構和功能特色鮮明的設計產業基地。實施“設計之都”企業設計創新能力提升、自主設計品牌培育推廣、設計人才培育引進、國內外合作交流、示范街區、宣傳推廣等工程,培育發展設計經紀業市場,積極推進中國研究院、昌平路時尚設計集聚帶、環同濟建筑設計基地、環東華時尚創意產業集聚區、江南智造創意產業集聚區、上海國際時尚中心等項目建設。(責任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四)優化人居環境質量
突出地域特色,完善優化功能,提升文化品位,加強城鄉規劃、景觀風貌規劃和建筑裝飾設計,提高園林綠化、城市公共藝術的設計質量,建設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形象鮮明的特色文化城市。強化市域城鄉統籌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美麗鄉村。加強對歷史文化名鎮(村)、文物保護單位、傳統村落和歷史建筑的保護,加大歷史文化風貌區保留保護改造力度,創新舊區改造機制,推進成片保護改造試點。貫徹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的建筑設計理念,推進技術傳承創新,積極發展綠色建筑,鼓勵裝飾設計創新,引領裝飾產品和材料升級。(責任部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建設管理委、市委宣傳部、市文廣影視局、市農委等)
(五)豐富都市旅游文化
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旅游業深度融合發展,進一步擴大旅游產業規模。建設一批富有創意、吸引社會參與的節慶活動,鼓勵發展“一區(縣)一特”會展節慶活動,打造國際著名的會展節慶旅游休閑產品。以創意為引領,大力發展工業旅游、紅色旅游、文化時尚旅游、都市風情旅游等,樹立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的休閑經典品牌和精品線路。強化參與旅游紀念品開發力度,引導旅游紀念品企業特色化、規模化發展。鼓勵傳統與現代的結合與創新,積極發展收藏鑒賞、品茗閱讀、花鳥養趣、飲食養生、運動健身等領域。(責任部門:市旅游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影視局、市商務委等)
(六)拓展體育產業發展空間
深入挖掘上海城市體育文化元素,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努力打造以賽事策劃、體育出版、體育影視、體育傳播、電子競技和體育文化演出為主要內容的體育產業集群。精心組織品位高、品牌精、品質好的重大國際賽事,依托賽事平臺,不斷提升上海城市形象的國際影響力和美譽度,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準的精品體育項目和知名賽事品牌。(責任部門:市體育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影視局等)
(七)挖掘都市農業發展潛力
圍繞農業生產過程、農民勞動生活和農村風情風貌,推進農業與文化創意、科技發展、設計服務、生態建設、風貌旅游的融合,打造集農業觀光、體驗、科教及文化傳承于一體的農業旅游集聚區,提升本市創意農業旅游發展水平。推進農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的注冊,將已核準地理標志商標注冊的農產品列入當地品牌支持目錄。鼓勵應用信息技術,創新農產品營銷模式,實現農村寬帶網絡全覆蓋,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促進產銷對接和產業升級。(責任部門:市農委、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市商務委、市知識產權局、市旅游局等)
(八)增強文化產業競爭力和活力
以文化品牌和為引領,加強文化產業跨界融合,打造合格文化市場主體,實現區域經濟協同發展。抓住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機遇,穩步擴大文化領域開放,吸引各類文化主體入駐,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做強做大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搭建更多優質文化貿易服務平臺,提升上海國際傳播能力。強化文化經紀人和文化經紀公司作用,培育文化經紀業市場,促進影視、演藝等文化產業發展。培育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促進版權交易創新探索,充分發揮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作為國家級文化產權交易平臺和國家級投融資綜合服務平臺的作用和功能。(責任部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影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文創辦等)
二、政策措施
(一)激發創新動力
深入實施《上海知識產權戰略綱要(2011-2020年)》,發揮上海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創新、創意和設計激勵機制。鼓勵企業、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組織成立戰略聯盟,引導創意和設計、科技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大力開展新《商標法》等法律法規的培訓教育,以馳(著)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和農產品商標等為保護重點,推進商標分類監管。加強進出口環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力度,營造上海口岸良好的進出口貿易秩序。完善網絡環境下著作權保護等法律法規。落實登記備案制度,發揮專利優先審查通道和軟件著作權快速登記通道的作用。(責任部門: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委、市工商局、市商務委、市新聞出版局、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海關等)
(二)強化人才培養
推動實施復合型人才扶持計劃,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分析與預測,探索建立未來3-5年的人才需求定期發布制度,健全符合創意和設計人才特點的使用、流動、評價和激勵體系,編制復合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人才培養專項規劃。實施各類引才引智計劃,實施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人才“推星”計劃、“海漂”關愛行動和人才“強基工程”。充分發揮各類社會培訓機構在人才培養方面的作用,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優化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相關專業設置,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探索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創意和設計與經營管理結合的人才培養新模式。鼓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才培養納入職業教育體系,重點建設一批民族文化傳承創新專業點。(責任部門:市委宣傳部、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廣影視局、市經濟信息化委等)
(三)壯大市場主體
實施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產業成長專項工程,建設基于云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支持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集聚發展,打造一批“專、精、特、新”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鼓勵挖掘、保護、發展中華老字號等民間特色傳統技藝和服務理念,建設老字號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創意和設計優勢企業開展市場化的兼并重組,鼓勵企業申請建設國家級、市級和區縣級中心;支持有條件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通過市場拓展、海外收購等方式“走出去”。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納入本市標準化推進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領域,鼓勵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服務標準化試點建設。(責任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等)
(四)擴大市場需求
加強全民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的理念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區縣補貼居民文化創意消費,擴大文化創意消費規模。通過文化創意產業財政扶持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支持企業開展設計服務外包。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創意和設計產品服務力度。鼓勵電子商務平臺針對創意和設計提供專項服務,幫助小微企業、創意和設計創業人才拓展市場。鼓勵生活服務類企業在店面裝飾、產品陳列、商品包裝和市場營銷上突出創意和設計,更加注重節能環保,順應消費者需求。(責任部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商務委等)
(五)引導集約發展
加強規劃引導,制定和實施《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認定和管理辦法》,支持各類市場主體以項目化方式打造形成一批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基地。鼓勵各類產業園區、基地集聚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進一步推進“區區合作、品牌聯動”,鼓勵區縣結合資源條件和產業特色,打造區域性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中心。進一步加強長三角等區域協調機制與合作平臺建設,形成合理分工與協作,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建設。(責任部門:市文創辦、市委宣傳部、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政府合作交流辦等)
(六)加強財稅支持
增加文化創意產業財政扶持資金規模,加大對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支持力度。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納入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點行業,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費用按規定予以政府補貼。根據國家規定,進一步落實相關稅收扶持政策。對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發生的符合稅法規定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創意和設計費用,執行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繼續落實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對納入增值稅征收范圍的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對國家重點鼓勵的創意和設計產品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科委、市地稅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七)加強金融服務
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上市。鼓勵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集合信托和集合債、私募債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政府引導、推動設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投資基金。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各類投資機構投資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展貸款抵(質)押物的范圍,探索開展軟件著作權等無形資產質押和收益權抵(質)押貸款等業務。鼓勵保險公司加大創新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保險產品開發力度,探索設立專業保險組織機構,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保險發展。(責任部門: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監局、上海證監局、上海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等)
(八)推進品牌和信用建設
在上海市著名商標、上海名牌等品牌培育認定工作中,加大對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領域品牌的支持力度。鼓勵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按照《品牌價值》國家標準、《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實施指南/評價指南》等,制定實施品牌發展戰略。支持開展“品牌上海”整體宣傳、上海品牌掌門人培訓、上海品牌創新沙龍、品牌園區創建等活動。支持各類品牌公共服務機構,為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提供品牌咨詢、品牌價值評估、品牌推廣、商標注冊等市場公共服務內容。運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加強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的信用建設和知識產權維權。(責任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質量技監局、市工商局、市商務委等)
(九)優化發展環境
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創新審批服務,加強事后監管,提高行政效能。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存量房產、原有土地興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完善城鄉規劃、建筑設計收費制度,鼓勵和推行優質優價。清理政策性文件,逐步廢除歧視性政策和其他不合理收費,推動落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企業用水、用電、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責任部門:市審改辦、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地稅局等)
三、組織實施
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加強區縣間、部門間、產業間的統籌協調,結合本區縣、本部門實際,加強領導,各司其職,深化細化工作方案。要組織編制《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設計之都”、“世界之都”、工藝美術發展等相關行動計劃和工作方案,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和管理配套文件,并重視完善文化創意產業和設計服務業的統計制度,加強產業統計、核算和分析。要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加快發展和規范相關行業協(商、學)會、中介組織,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在行業研究、標準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對國家部委相關要求,要結合本市實際認真落實,并對本實施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及時做好總結分析和上報工作。
本實施意見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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